1、可以直接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填寫《稅務登記表》(分個體經營納稅人和單位納稅人)。
2、將相關資料遞交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綜合服務窗口即時辦結。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進壹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壹)全面放開縣(市)落戶限制。在縣級市市區、縣人民政府駐地鎮(街道)和其他建制鎮(街道)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人員,本人及其***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包括無生活來源的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