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滿足納稅人繳納契稅享受政府補貼需要,結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經研究決定,將契稅繳納政府補貼執行時間延長至2022年12月15日。即,凡在2021年11月8日至2022年12月15日繳納商品房契稅,且符合補貼範圍的,按照繳納契稅總額的20%給予補貼。納稅人提交申報補貼時間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辦理。其他事宜仍按照《關於商品房契稅繳納政府補貼辦法的通告》執行。
特別提醒:2022年1月29日至本公告發布之日期間已經繳納契稅,尚未申請補貼的,按照《關於商品房契稅繳納政府補貼辦法的通告》要求提交申請,享受政府補貼。
特此公告。
新鄉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新鄉市稅務局
新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新鄉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
新鄉市不動產登記和交易中心
新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