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現有政策,只要有異地社保個稅記錄,就不能落戶,在上海繳納社保的同時在其他城市也繳納,這被認為是兩地用工,落戶上海時將不予認可。此外,兩地都交了社保,醫保待遇只能享受壹地,不能重復報銷;養老保險的年限和賬戶金額也不會重復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