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3.擁護中國* * *生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備擬報考崗位所要求的招聘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未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3.被單位辭退或者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未滿5年的工作人員;
4.就業後構成回避關系;
5.在歷次公務員錄用考試、事業單位錄用考試中被發現有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6.報名開始前屬於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7.資格復審時未取得畢業證書及招聘崗位所需其他證書的人員;
8.吸毒人員和依法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9.非應屆畢業生(含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畢業生、應屆畢業生及其他人員);
10.軍人;
11.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從其他情況招聘工作人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