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工資改革最新方案
壹、基本工資
店員2800元;店員3000元;副廳級3100元;正廳級3300元;副處級3600元;4000元級別;副廳級4400元;正廳級5000元;副部級5500元;正部級6000元。
二、工齡工資:
每年60元,以虛年計算,按月發放,每三年調整壹次。
三、獎勵工資:
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發,繼續發放至次年1月,每三年調整壹次。
第四,補充工資
1.車補,每月隨工資發放,標準=基本工資÷5。每天變成十點。
2 .取暖費補貼,每年發放壹次,標準=基本工資÷3,每發壹入十。
3.考勤津貼,30元正常工作每天扣30元,病假、事假、單位領導批準的國定假日等0元,每三年調整壹次。
4.山區補貼,農村和山區公務員享受山區補貼,標準=基本工資÷10。月供,每三年調整壹次。
5地區差別補貼,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地區差別工資。此外還有養老金和醫療補助按現行政策執行。公積金、獨生子女費等現有補貼壹律取消。
五、新進人員基本工資確定辦法:高中、技校、中專確定辦事員;專科由工作人員決定;本科按副廳級確定;碩士學位由官方級別決定。
六、退休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退休生活費=退休前工資×80%。每三年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