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需要到稅務局務案,但扣除的範圍限定在年末應收款項余額5‰的壞賬準備金允許稅前扣除,超過部分不允許扣除。
法律依據:《關於執行需要明確的有關所得稅問題的通知》之三 經報稅務機關批準,企業可以采用備抵法核算壞賬損失,並且為簡化起見,允許企業計提壞賬準備金的範圍按《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