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10至6月2010,10根據生態環境保護要求、旅遊區、各業務接待單位基礎設施條件和“四包區”容量,各核心景區露營帳篷建設面積和容量暫定為三區(北海、天海、玉屏)、* * *。
野營帳篷區
,遊客自帶帳篷,提供服務的相關經營單位按照80元/頂天向遊客收取綜合服務費;
商務帳篷,旺季(黃金周、小長假)租賃費按300元/天花板收取,其他時段租賃費按150元/天花板收取。
租帳篷要交300元押金,租完後退還。
標準野營帳篷的收費標準遵循“統壹定價、明碼標價”的原則。服務標準、項目和內容應當在景區物價部門備案,並在服務場所顯著位置公示。公示牌由景區物價部門監制。帳篷服務費支付後,應向營員開具規範要求的稅務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