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壹般納稅人納稅信息:
(1)報稅。
(二)財務會計報表及其說明材料。
(三)與納稅有關的合同和協議。
(4)稅控設備電子報稅數據。
(5)自查自繳稅的壹般稅收繳款書(PZ012)的報查回執聯。
(6)稅收管理證明和經營活動非現場納稅證明。
(7)境內外公證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文件。
(八)稅務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相關資料和證件。
二、稅(費)的具體申請材料有:
①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納稅申報表。
②發票收付月(季)報表。
(三)從事技術轉讓開發業務的,納稅人應當提交技術轉讓開發書面合同,以及相關證明材料和當地省級科技部門認定的文件。
(四)對符合減免稅條件的自開票納稅人開具的貨物運輸發票,減征或免征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