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描述:
1,某企業購入乙材料壹批,其中買價為10000元,發票列的增值稅率為17%,進貨折扣為200元,運雜費為100元,企業開出壹張商業承兌匯票.
要求做分錄:1材料尚未到達企業;
2材料到達並驗收入庫
答案:1.假如該企業是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而且可以按照運費的7%代扣進項稅,則分錄應該是;
借:在途物資 10000-200+100*93%=9893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0000*17%+100*7%=1707
貸:應付票據 8186
2.如果材料到達並驗收入庫了,則分錄為:
借:原材料 9893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707
貸:應付票據 8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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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的 貸:應付票據 8186
這裏"應付票據:為什麽是8186,而不是9893+1707呢?
解析:
這應是答案錯誤。材料未到是不做帳的,所以第壹分錄是錯的。如果是材料到發票未到就要估價入帳。估價入帳不應有(應交稅金--進項稅)這科目。
第二個分錄應是計算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