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能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已被開除中國* * *黨籍、公職或學籍的;
3.黨紀政紀處分未解除的;
4.因違法違紀被查處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6.正在就讀的非應屆高校畢業生;
7.在各級公務員或者事業單位招聘中,發現有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用人紀律行為,或者記入誠信檔案且記錄期未滿的;
8.已納入我市編制管理人員但尚未納入的特崗教師、定向培養人員、三支壹扶人員,已與我市市屬國有企業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9.辭職、辭退、進入我市相關企事業單位招聘公示階段後放棄未滿兩年的;
10.考生不得報考介紹後會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與用人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報考者,不得報考本單位財務、審計等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11.其他不符合資格條件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