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2021.6.17—6.30期間,繳納商品房契稅,按照契稅總額的15%給予補貼。2021.7.1—7.20期間,繳納商品房契稅,按照契稅總額的10%給予補貼。補貼政策截止時間:7月20日之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契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壹)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三)房屋買賣;(四)房屋贈與;(五)房屋交換。前款第二項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包括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移。
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3%—5%。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