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為加強公司財務工作,充分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中的作用,提高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的職能是:
(壹)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業務核算管理,反映和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和監督財經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更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5)合理分配公司收益,及時完成需要繳納的稅費和管理費。
(六)了解有關機構和財政、稅務、銀行部門的情況,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辦的其他工作。
參考資料比較詳細,請參考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