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領購日期為企業從稅務局領取發票的日期,開票日期為企業實際離開的日期。只要收購日早於開票日,就不可能通過這個日期差來確定發票是假的。
擴展數據:
必須按照下列規定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1,項目全填,壹次填完所有份數。上下兩份的內容和金額壹致。
2、字跡清晰,不得塗改。如填寫有誤,應單獨開具專用發票,並在錯填的專用發票上註明“填錯作廢”字樣。如果專用發票開出後因為買方沒有索要而作廢,也應作為錯誤處理。
3.發票和抵扣聯應加蓋單位發票專用章,不得加蓋其他財務印章。根據專用發票的不同版本,在專用發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覆蓋“開票單位”壹欄。發票專用章使用紅色印泥。
百度百科-增值稅專用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