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專用發票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監制印制,僅供增值稅壹般納稅人使用。它們不僅作為納稅人反映其經濟活動的重要會計憑證,而且作為賣方納稅義務和買方進項稅的法律憑證。它是增值稅計算和管理中重要的、決定性的、合法的專用發票。
推行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增值稅改革的關鍵壹步。它不同於普通發票,不僅具有商業憑證的功能,而且由於實行憑發票扣稅,買方還要向賣方繳納增值稅。
具體介紹:
1,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稅率為3%)。
2.城建稅(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稅額*適用稅率。這裏的適用稅額是指納稅人所在市區的稅率為7%,縣城、鎮和大中型工礦企業的稅率為5%,市、縣、鎮的稅率為1%。
3.教育費附加稅額(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 3%。
4.地方教育附加應納稅額(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 2%。
5、水利建設基金(按銷售收入的0.1%提取和繳納)。
6.企業所得稅(利潤總額* 25%)。新所得稅法規定法定稅率為25%,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壹樣。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為15%,小型微利企業為20%,非居民企業為20%。
7.印花稅為購銷額的0.3‰。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增值稅普通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