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分兌換的話費不需要開具發票的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將電信業納稅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4]43號)第七條規定,以積分兌換形式贈送的電信業服務,不征收增值稅.根據上述規定,該部分不需要開具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