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自查報告是壹個單位或部門在壹定的時間段內對執行某項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的壹種自我檢查方式的報告文體。
不同項目的自查報告所涉及的內容不同,所以自查報告的內容很廣,自查報告有點類似於審核報告但更廣泛,如產品的自查報告所包含內容應該是:出口情況、內審核情況、發生那些不足怎麽去糾正、產品質量情況;組織創建的自查報告所包含的內容應該是:執行情況、實施效果、宣傳途徑、陣地平臺、不足與展望等。
自查報告的格式包括:
1.標題,寫清楚對什麽項目的自查報告。
2.自查部門或人員。
3.自查的內容。
4.自查日期。
註意事項:
(壹)明確報告出自何種角度,必須站在鄉政府的高度來寫,行文語氣、敘述方式要適合當地政府的角色。
(二)報告中的文字表述要實事求是,既要肯定成績,又不能虛報浮誇,凡是用數據來說明的事項,數據必須真實準確。
(三)報告撰寫過程中,以上行公文體裁(報告),把握客觀性、陳述性敘述。文字要簡練,避免重復,用語要準確,切忌詞不達意,文字冗長。
(四)作為匯報材料,在會議中領導使用的文稿,可不寫稱謂和落款,正式上報的方向可根據相關要求決定是否添加稱謂和落款以及正、副標題、報告人單位及職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