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黨支部作用發揮“弱化”。
三是政治功能“淡化”。
四是隊伍建設“軟化”。
五是制度落實“形式化”。 擴展資料
六是工作基礎“薄弱化”。突出表現為硬件不硬、軟件偏軟,投入不足。
七是黨建創新“碎片化”。黨建工作創新浮在表面,零碎而不系統,只抓“點”的選樹,“線”的延伸和“面”的拓展上做得不夠,整體效應發揮不足。有的只註重形式、不註重效果,只講理念創新、實踐載體沒有配套,口號喊得響、工作無實效。有的片面追求標新立異,提法過時、不準確,甚至還有明顯錯誤。有的'只搞體內循環、自娛自樂,群眾和駐地單位認可度不高、參與率不高,工作覆蓋面和影響力不大。
八是問責機制“缺失化”。黨建責任落實和問責機制不完善。部分黨委(黨組)抓黨建的主體責任履行不夠,抓黨建成了個別部門的事情。黨建考核結果運用和問責力度不夠,對基層黨組織不作為、慢作為的問責機制不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