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單位、教育單位、文化單位、新聞廣播出版單位、衛生單位、體育單位、勘察設計單位、農林水利氣象單位、社會福利單位、環境保護單位、交通運輸、城市公用事業等事業單位。
工作人員列入編制的單位,其工作人員工資和活動經費的開支渠道除國家壹般開支外,還有壹些事業單位,采取自收自支、差額補貼等辦法。
擴展數據:
國家機關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以社會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包括經費主要由政府撥款、政府部分支持、自籌資金的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的管理人員(職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人技術人員應納入崗位設置管理。崗位設置管理涉及事業單位領導的,按照幹部人事管理權限的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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