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辦理”是指對手續簡單、申請材料齊全、形式合法的審批事項,可以當場或當天辦理完畢。冠縣行政審批服務局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壹窗受理“無差別”工作指引》要求,結合“即時辦理”和“壹窗受理”改革,實現前臺窗口自主受理、受理、審核決定、制證、當場制發證件等全部流程;把握“快”字,限定審批時限。在法定期限內,能減少的就減少到理論上的極端,能通過信息化手段即時處理的就即時處理;大力推進“承諾事項”向“馬上辦”轉變,努力推進“馬上辦”。目前,110審批事項實現了“即辦即辦”,有效縮短了群眾等候時間,大大提高了審批效率,實現了審批的大速度和服務的再發揮。
下壹步,冠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將全力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壹步壓縮審批時限,推出更多即時事項,統籌安排工作力量,充分發揮綜合窗口作用,努力進壹步提高服務效率,不斷營造“審批事項少、辦事效率高、服務質量優、群眾意識強”的政務服務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