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征即退項目包括:
1、註冊在洋山保稅港區內試點納稅人提供的國內貨物運輸服務、倉儲服務和裝卸搬運服務;
2、安置殘疾人的單位,實行由稅務機關按照單位實際安置殘疾人的人數,限額即征即退增值稅的辦法;
3、試點納稅人中的壹般納稅人提供管道運輸服務,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二、詳情分析:
即征即退是指對按稅法規定繳納的稅款,由稅務機關在征稅時部分或全部退還納稅人的壹種稅收優惠。與出口退稅先征後退、投資退稅壹並屬於退稅的範疇,其實質是壹種特殊方式的免稅和減稅。
三、即征即退如何申報
納稅人適用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的,應當在首次申請增值稅退稅時,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退稅申請材料和相關政策規定的證明材料。從2021年4月1日起,納稅人後續申請增值稅退稅時,相關證明材料未發生變化的,無需重復提供,僅需提供退稅申請材料並在退稅申請中說明有關情況。納稅人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條件發生變化的,應當在發生變化後首次納稅申報時向主管稅務機關書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