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受理東城、崇文、朝陽、豐臺、順義、通州、平谷、密雲、懷柔等北京市東部9個區縣的重大壹審案件和上述區縣基層法院的上訴案件。
擴展數據:
北京市第壹中級人民法院現設有刑事審判壹庭、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壹庭、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三庭、民事審判四庭、民事審判五庭、民事審判六庭、行政庭、立案庭、審判監督庭、申訴審查庭、少年綜合庭、團河法庭、清河法庭。
賠償委員會辦公室、執行局(含第壹執行庭、第二執行庭、第三執行庭)、政治部(含幹部部、組織宣傳部、教育培訓部)、辦公室、監察室、研究室、審判管理辦公室、訴訟服務辦公室、法警支隊、服務中心。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設30個部門,其中19司法部門,11司法綜合和職能部門。
審判業務部門分別審理刑事、民事、商事、行政壹審、二審和審判監督案件;執行本院生效判決;審判綜合和職能部門分別負責隊伍建設、行政辦公、紀檢監察、調查宣傳、審判管理、警務保障、後勤服務等事務。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北京第壹中級人民法院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北京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北京市兩個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