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諮詢服務網
法律諮詢
法律援助
法律講堂
法律常識
知識產權保護
知識產權
企業資訊
企業資訊查詢
中國稅務
電子稅務
當前位置:
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已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未取得土地使用證的未利用土地是否需要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已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未取得土地使用證的未利用土地是否需要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要看具體情況。根據稅法規定:城鎮土地使用稅以出讓、轉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受讓人應當自合同約定的土地交付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同未約定土地交付時間的,從合同簽訂後的“次月”起,受讓人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也就是說,要看妳簽轉讓合同的時候是怎麽約定的。合同有約定的,在約定時間的次月繳納土地使用稅。沒有約定的,在簽訂合同的次月繳納土地使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繳納時間與妳是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無關。
上一篇:
會計有哪些等級?
下一篇:
中國建設銀行天府新區興隆湖支行營業時間
相关文章
金鄉縣高河鄉蘇樓李莊有拆遷計劃嗎
杭州社保個人繳費怎麽辦理
未進行稅務登記的公司的稅務清算流程
吉林省範穎企業咨詢服務有限公司怎麽樣
齊齊哈爾市高新區稅務大廳
廣東汕頭的郵政編碼是多少?
寧波恒通廣場裝修怎麽樣?
copyright 2024
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