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工業企業
⒈應稅銷售額超過100萬元的工業企業;
⒉年應稅銷售額雖未超過100萬元,但會計核算健全和能準確提供稅務資料的工業企業;
⒊會計核算健全和能準確提供稅務資料,預計年應稅銷售額超過100萬的新辦工業企業。
(二)商貿企業
⒈具有進出口經營權的商貿企業;
⒉持有鹽業批發許可證並從事鹽業批發的企業;
⒊免征增值稅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
⒋成品油零售加油站;
⒌設有固定經營場所和擁有貨物,會計核算健全和能準確提供稅務資料,預計年應稅銷售額超過180萬的新辦商貿零售企業;
⒍註冊資金在500萬元以上,人員在50人以上,會計核算健全和能準確提供稅務資料,預計年應稅銷售額超過180萬的新辦大中型商貿企業;
⒎年應稅銷售額超過180萬元的其他商貿企業。
下列納稅人不得申請和認定為壹般納稅人:
個體工商戶以外的個人;
全部銷售免稅貨物、勞務的企業,但國家規定銷售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免稅貨物的企業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