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考試簡稱國考,招錄單位主要有中央黨群機關(中央辦公廳、中央組織部等。)、中央國家行政機關(外交部、公安部等部委)、中央國家行政機關的直屬機構、派出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在各地的單位,如深圳市稅務局、上海虹橋稅務局等。),而國務院系統是指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國考招錄的公務員隸屬於中央。
省公務員考試簡稱省考,省市縣鄉四級招錄由省級主管部門統壹安排,編制隸屬各省。省考範圍還包括北京等4個直轄市,內蒙古等5個自治區,廣州、深圳等個別城市組織的市考。筆試時間各省不壹樣。大部分省份在每年的4月中下旬參加省聯考,也有部分省市單獨組織考試,如北京、上海在每年年底,江蘇在3月份。
各省市面向選調生。
定向運動選調生基本上是針對“985”院校,有時也會入選國內“雙壹流”高校和海外知名高校。但是選調生的定向招聘會是公開舉行的,各省市的招聘時間基本都是9月到次年2月。定向選調生,入職後,編制落在相應的省直機關或市直單位後,需要在基層培訓幾年。期滿後,根據工作表現和本人意願,可以回原省市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