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繼承壹般都要征稅。繼承權公證費按繼承人繼承的房地產評估價的2%收取。房地產繼承和轉讓的稅費由評估房價0.05%的合同印花稅、65,438+000元的登記費和5元的權證印花稅組成。法定繼承人繼承房產的,免征契稅。如果法定繼承人不是,契稅是1.5%。
第二,出售繼承的房產需要交稅嗎?
如果房產繼承後出售,屬於二手房買賣,需要按照二手房買賣的規定納稅。對於賣方來說,如果房產轉讓未滿2年,需要繳納1%的個人所得稅和5.6%的增值稅。如果房產轉讓滿2年,需要繳納1%的個人所得稅。如果房產已過戶5年且是家庭唯壹住房。
第三,出售繼承的房屋如何納稅
對個人出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征收印花稅,對個人出售住房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根據《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2號),個人將購買5年以上(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免征營業稅。對個人出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征收印花稅,對個人出售住房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
四、房屋贈與繼承如何納稅
對於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土地、房屋所有權的,不征收契稅。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繼承死者生前的土地和房屋所有權,屬於贈與,應繳納契稅。贈與的主要費用:個人所得稅+契稅。直系親屬免稅;非直系親屬贈與視同銷售,需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