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把依法治稅作為加強基層稅收治理的基石,不斷提升稅收法治化水平。
黨建引領不動搖、更堅定。堅持和加強黨對新時代“楓橋式”稅務所建設的全面領導,充分發揮黨在新時代“楓橋式”稅務所建設中的黨建引領作用。依托黨支部關鍵載體,激活稅務分局關鍵群體,加強學習型黨支部建設,在機關黨委工作細化要求基礎上組建“楓橋團隊”黨員先鋒陣地和黨員先鋒隊。
在黨員先鋒示範崗位進行設牌,真正落實“有困難找黨員”。矛盾化解不上交、更和諧。加強源頭防範,依法依規落實組織收入工作和稅費服務訴求聯席會議分析辦理機制,及時回應、解決納稅人繳費人的合法合理訴求,依托征納互動等渠道,健全多元化解機制。
堅持黨建引領
探索建立“稅務+”調解模式,加強調查研究收集基層訴求,把解決壹件事拓展為解決壹類事,將稅費爭議在事前化解,解決在基層。堅持依法治稅,確保平安不出事。依法治稅不走樣、更規範。堅持把依法治稅作為加強基層稅收治理的基石,不斷提升稅收法治化水平。
嚴格落實自由裁量基準,堅持柔性式執法、說理式執法原則,規範執法程序,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隊伍平安不出事、更有為。加強隊伍建設,優化人員配置,開展“紅楓之星”先進典型選樹活動,加強編外人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