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休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1個嬰兒,產假增加15天。懷孕後不滿4個月流產的女員工有權享受15天產假;懷孕4個月後流產者有權享受42天的產假。
《黑龍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九條依法登記結婚的夫妻,享受婚假15天,參加婚前醫學檢查的,婚假增加10天,假期工資照發。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產假180天,假期工資照發,不影響任職、調資和職級晉升;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特殊情況可根據醫療單位意見適當延長,護理假期間工資照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