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有關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向生產經營地或者納稅義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稅務登記,如實填寫稅務登記表,並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提供有關證件和資料。
納稅申報:
1.準備法人身份證原件;
2.營業執照和公司章程原件;
3.攜帶以上材料到稅務所進行納稅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