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State Taxation Administra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為中華人民***和國國務院主管稅收工作的直屬機構,正部級。地方稅務局簡稱地稅局,其性質是行政單位,是主管地方稅收工作的政府機構。地稅局的產生是由於中國實行分稅制。分稅制作為壹種財政管理體制,已為西方國廣泛采用。中國在清朝末期曾出現過分稅制的萌芽。實行分稅制是市場經濟國家的壹般慣例。市場競爭要求財力相對分散,而宏觀調控又要求財力相對集中,這種集中與分散的關系問題,反映到財政管理體制上就是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的集權與分權的關系問題。
分稅制是按稅種劃分中央和地方收入來源壹種財政管理體制。實行分稅制,要求按照稅種實現“三分”:即分權、分稅、分管。所以,分稅制實質上就是為了有效的處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間的事權和財權關系,通過劃分稅權,將稅收按照稅種劃分為中央稅、地方稅(有時還有***享稅)兩大稅類進行管理而形成的壹種財政管理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