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36號文件並沒有明確甲供材料的比例,比如甲供材料的比例是20%還是80%,這對建築行業的稅負影響很大。通常在甲供材料較少的情況下,應選擇通用計稅方法,既保證了與甲方的工程報價優勢,又保持了合理的稅負。還有壹種情況,就是當施工企業取得的進項不足或者取得進項的管理成本比較高時,完全可以憑借這壹規定選擇簡易計稅方法,因為只要部分材料屬於甲方,即使只有1%符合條件,施工企業也完全可以不用擔心營改增後稅負是否會上升。營業稅原來是3%,現在增值稅是3%。但是由於價內稅和價外稅的區別,簡易征收方式的選擇肯定會對甲方產生影響,甲乙雙方要博弈後再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