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的基本素質:
1.要有崇高的* * *社會主義理想和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
2.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密切聯系群眾,堅決維護人民利益。
3.堅持實事求是的工作作風,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壹切從實際出發,勇於開拓進取。
4.模範遵紀守法,樹立清正廉潔的公仆形象。
5.努力學習,勤奮敬業,不斷加強知識和經驗的積累。
公務員的知識分為專業知識和相關知識兩部分。專業知識包括本專業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論、基本框架和常識,以及本專業的脈絡和動態。相關知識是指相近或交叉專業的相關知識,對這些知識的了解有助於加深和提高自己的專業知識。
公務員的定義:
公務員是負責統籌管理經濟社會秩序和國家公共資源,保障國家法律規定的相關義務履行的公職人員。在我國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工資福利由國家財政承擔的工作人員。
根據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公務員職位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
針對公務員範圍存在的不同意見,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經反復研究認為,幹部管理制度正在改革中,公務員範圍需要適應民主政治發展和我國現行幹部管理制度,公務員草案的規定符合實際情況,建議維持草案規定的範圍;同時,建議對公務員定義的表述進行修改和完善,以符合需要規範的公務員範圍。最後,立法機關接受了這項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