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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按15%征收所得稅 快來申報2020年度河北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

根據《河北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申請認定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其從事的業務應屬於下列範圍:信息技術外包服務(ITO)、技術性業務流程外包服務(BPO)、技術性知識流程外包服務(KPO)、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服務貿易類)。申報企業須從事上述壹種或多種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員工占企業職工總數50%以上,企業從事技術先進型服務業務收入總和占本企業當年總收入的50%以上且企業從事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取得的收入不低於企業當年總收入的35%。

對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該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符合認定條件的企業可登錄“全國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業務辦理管理平臺”(網址: //tas.innocom.gov.cn)進行申報。

據悉,通過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其資格自頒發證書上年度起有效期為三年。企業獲得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資格後,自證書頒發上年度起享受稅收優惠。企業可持河北省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公布文件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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