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稅是指由於某種原因,稅務機關將已繳納的稅款按規定程序退還給原納稅人。退稅程序:納稅人向稅務機關申請退稅,經審批後根據不同情況辦理。
每年3月1至6月30日,個人開始進行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即將居民上壹年度的工資、薪金、特許權使用費、勞務報酬等全部收入進行清算,然後根據清算結果多退少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