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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中國國家稅務總局采購工作組負責項目采購程序性工作的具體職責。

答:采購工作組負責項目采購的程序性工作,其具體職責是:

(1)研究提出項目采購方式的具體建議。

(2)提出入圍供應商的資格條件以及入圍產品和供應商的產生方法。

(三)研究提出評標方法、評標標準和廢標條款的建議。

(4)提出組建評標委員會、談判小組和詢價小組的建議,包括代表采購人參加評標委員會、談判小組和詢價小組的部門和人員數量,聘請評標專家的數量和方式。

(5)對其他重大或有爭議的采購問題提出處理建議。

(6)承辦政府采購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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