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來說,行政法上的行政相對人的權利可以概括為三個方面:行政參與權。是指行政相對人依法通過各種渠道參與國家行政活動的權利。具體包括直接參與管理權、了解權、聽證權、行政監督權和行政協助權。
行政受益權。是指行政相對人依法享有從行政主體處或者通過行政主體的管理活動獲得壹定利益的權利。
具體包括就業權、享受養老、保險、救濟等社會福利的權利、獲得許可、獎勵、減免稅等其他福利的權利、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行政保護權。是指當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利受到侵害時,獲得行政保護的權利。
包括:行政相對人的人身權、財產權受到其他公民或者組織侵害時,有權請求行政機關予以保護;行政相對人的人身權、財產權受到違法或者不當行政行為侵害時,有權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並有權獲得補償或者賠償。
行政相對人的權利包括:陳述權和辯論權;權利受到侵害時,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依法調查和收集證據的權利;對有關行政決定或者命令的知情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