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使用整張發票前,開票人應仔細檢查是否有缺損、銷售號碼、發票無發票監制章或印刷不清等情況。如發現問題,應提交稅務機關處理。2.整份發票使用後,應按號碼順序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晰,各份復印、打印,完全壹致。3.填開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業務發生和業務收入確認時開具發票。不發生業務經營時,不允許開發票。4.發票應加蓋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