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按規定向稅務機關申報的,稅務機關可以給予警告。警告是壹種輕微的行政處罰措施,目的是提醒稅務人員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稅務機關可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罰款數額視具體情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