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在境內居住累計滿183天的年度連續不滿五年,或在中國境內無住所,滿五年其間有單次離境超過30天的個人需就中國境內的所得和中國境外,所得且由中國企業或居民個人支付的部分繳納中國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