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往來中簽署書籍和領取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征收的壹種稅。因采用在應稅憑證上加蓋印花作為納稅標誌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賬簿、領取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印花稅中,建築安裝工程合同不含增值稅。建築安裝工程合同,包括建築安裝工程合同,應附加合同金額的0.3‰,由承包人負責支付。
擴展數據:
1,貼花法。納稅人應當按照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印花稅票並加蓋在應稅憑證上,並在每張印花稅票和憑證上加蓋印章,以便在交接處註銷或繳銷。
2.使用付款書代替貼花法。應稅憑證的應納稅額超過500元的,應當持繳款書或者完稅證明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並在憑證上加蓋繳款書或者由稅務機關在憑證上加蓋完稅章,不得使用貼花。
3.按期匯總付款方式。同壹種應稅憑證需要頻繁貼花的,納稅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采用按期征收繳納印花稅的方式。累計付款期限為壹個月。采用定期匯總納稅方式的納稅人,應提前告知主管稅務機關。支付方式壹經選定,壹年內不得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