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後,建築服務類開具的 工程款 發票和稅率分以下兩種: 壹般納稅人企業選擇簡易計稅法和 小規模納稅人 的, 增值稅稅率 3%,開具 增值稅 普通發票; 壹般納稅人企業選擇壹般計稅法的,增值稅稅率11%,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營業稅改正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十五條增值稅稅率: (壹)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稅率為6%。 (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 土地使用權 ,稅率為11%。 (三)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四)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具體範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 第十六條增值稅征收率為3%,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