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財稅[2065 438+06]36號文件規定的條件,提供下列建築勞務的壹般納稅人,可選擇簡易征稅,按3%的稅率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1.以明確的打包方式提供施工服務。
2.為甲方項目提供的施工服務。
3.為舊建築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
擴展數據:
註意事項:
沒有業務不允許開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應當按照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開具。
在稅務實務中,納稅人應按照新的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壹次性打印全部發票信息,票面開具的名稱等信息不得與電子信息不壹致。比如不能用鋼材代替同類產品,名稱要壹壹對應。如果貨物種類較多,可以按批次開具,但必須附清單,否則也是不按規定開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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