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外匯券有效期滿前,需辦理年檢登記,申報時仍在企業所在地申報。
三、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勞務,提前向建築勞務發生地主管國稅機關報送以下資料:
(1)增值稅預繳稅金表;
(二)與發包人簽訂的施工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三)與分包商簽訂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四)從分包商處取得的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需要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憑稅務登記證、經辦人身份證明和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樣式印制的發票專用章印模,辦理領購發票手續。主管稅務機關應根據領購單位和個人的業務範圍和規模,確認領購發票的種類、數量和方式,並在5個工作日內開具發票領購簿。
單位和個人領購發票時,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報告發票的使用情況,稅務機關應當按照規定進行檢查。
第十九條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經營收取款項,收款人應當向付款人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付款方會給收款方開具發票。
第二十條所有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其他經營活動中支付貨款時,都應當向收款人索取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允許更改名稱和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