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企業異地預繳增值稅的,需要企業先在當地稅務局或者電子稅務局開具外經證,企業帶上合同,外經證,營業執照等去到工程所在地的稅務局進行預繳,現在也有很多地方不需要去到工程當地,只需要在電子稅務局操作即可,預繳後的稅額可以在企業申報時進行抵扣。《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納稅人異地預繳增值稅有關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74號)規定,納稅人跨地區提供建築服務的,應在建築服務發生地預繳增值稅時,以預繳增值稅稅額為計稅依據,並按預繳增值稅所在地的城市維護建設稅適用稅率和教育費附加征收率就地計算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法律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的公告》 第四條 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按照以下規定預繳稅款:
(壹)壹般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適用壹般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按照2%的預征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二)壹般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三)小規模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余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
上一篇:吉林財經大學會計碩士分數線2019下一篇:今年有哪個國家有什麽重大考古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