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超過3萬,免稅。超過3萬,全額征收3%增值稅。勞務費的增值稅稅率是6%.這是壹般納稅人使用的.如果是小規模納稅人或其他個人,則統壹使用3%的征收率為稅率。
法律客觀:《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七條增值稅起征點的適用範圍限於個人。增值稅起征點的幅度規定如下:(壹)銷售貨物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二)銷售應稅勞務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三)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前款所稱銷售額,是指本細則第三十條第壹款所稱小規模納稅人的銷售額。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和國家稅務局應在規定的幅度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適用的起征點,並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