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築業小規模須達到年銷售額不超過500萬元。
2、在差額征收過程中,納稅人需向稅務機關申報銷售額和預估成本,稅務機關按照壹定的比例計算並征收稅款。
3、差額征收適用於建築業小規模納稅人的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及其它工程的施工和安裝,包括土石方、建築裝飾、機電安裝、給排水、電器安裝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