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簡介
營改增後,建築企業的財稅會計管理需要滿足合同流、貨物(服務)流、資金流、發票流“四位壹體”,否則可能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僅抵扣進項稅額,還會受到處罰。但掛靠經營模式因享受資質與合同流、發票流、資金流、貨物(服務)流不壹致,增值稅抵扣環節沒有形成閉環,因此進項不能抵扣。關聯方通過虛開發票逃避納稅的,違法行為責任由關聯方承擔。
2.營改增。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簡稱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是指將以前繳納營業稅的應稅項目改為繳納增值稅。營改增最大的特點是減少重復征稅,可以促進社會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環,幫助企業減輕稅負。
營業稅改增值稅主要涉及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運輸業包括:陸運、水運、空運和管道運輸。現代服務業包括:R&D及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司法鑒定咨詢服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