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防疫新二十條規定: 5個“調整” 密切接觸者 “7天集中隔離+3天居家尺戚搭健康監仔鉛測”管理措施調整為“5天集中隔離+3天居家隔離” 高風險區外溢人員 “7天集中隔離”調整為“7天居家隔離” 入境人員 “7天集中隔離+3天居家健康監測”調整為“5天集中隔離+3天居家隔離” 註:以上人員隔離期間賦碼管理、不得外出。
風險區 由“高、中、低”三類調整為“高、低”兩類最大限度減少管控人員 結束閉環作業的高風險崗位從業人員 “7天集中隔離或7天居家隔陵拿離”調整為“5天居家健康監測” 1個“不再” 及時準確判定密切接觸者,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 1個“取消” 取消入境航班熔斷機制 登機前48小時內2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調整為登機前48小時內1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7個“不得” 高風險區壹般以單元、樓棟為單位劃定,不得隨意擴大 沒有發生疫情的地區嚴格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確定的範圍對風險崗位、重點人員開展核酸檢測,不得擴大核酸檢測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