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遵從風險是壹種違反稅法的可能性,並不意味著您壹定存在涉稅違法行為,也不意味著稅務機關對您立即開展稅務檢查。為了降低您的稅法遵從風險,接到本函後,請您根據所列異常情況對照相關稅收法律法規逐壹進行自查。
通過自查,如您認為確實存在問題,請自行調整賬務處理,辦理補充納稅申報,並填寫《稅收風險提示提醒反饋表》,寄送至本函所列回函地址。您自查自糾後的補充申報,我們將視為您自主履行稅法義務的行為。請務必保存好賬務調整、納稅申報及稅款繳納的憑據和相關資料。以上資料在稅務機關檢查時,可作為已申報納稅的證明材料。
通過自查,如您認為已經依法如實履行申報納稅義務,不存在涉稅違法問題,無需反饋自查結果。但是,上述異常情況仍會作為今後稅務機關檢查的內容,如有問題,將依照《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理,您可能會承受行政處罰等不利法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