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積福,男,漢族,1949年7月出生,江西吉安人,大學學歷,1968年2月參加工作,1969年2月加入中國* * *產黨,中國人民大學本科畢業。曾任江西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書記、廳長。2022年8月5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壹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劉積福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壹案。當庭宣判,劉積福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54.38元+0.5萬元;犯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壹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被告人劉積福的違法所得折合人民幣3563.438萬元,孳息予以沒收,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