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江西省進壹步優化疫情防控工作有關措施的公告(12月5日)

江西省進壹步優化疫情防控工作有關措施的公告(12月5日)

江西省進壹步優化疫情防控工作有關措施的公告

01除規定的重點崗位人群外,不再開展常態化核酸檢測,其他人員實行“願檢盡檢”。各地要合理布局核酸檢測點,繼續提供便民檢測服務。

02除醫療機構、養老院、福利院、中小學、幼兒園等特殊場所外,乘坐市內公***交通工具、出入小區、進入公園景區、商場超市、賓館酒店等各類公***場所,不再查驗核酸檢測證明、不再查驗健康碼、不再掃“場所碼”。

03各級各類醫療機構不得因無核酸檢測證明拒診,對不能提供的進行核酸采樣後立即開展診療。

04居民通過互聯網平臺或者藥店購買退熱、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類藥品”,不再實行實名登記。

05請符合條件的群眾盡快接種疫苗,引導60歲以上人群“應接盡接”,進壹步鞏固人群免疫屏障。

06請廣大群眾繼續落實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風、壹米線”等個人防護措施,當好自己健康的第壹責任人。

07機關、企事業單位、基層社區和社會各界加大宣傳引導,***同營造科學防治的良好氛圍。

以上措施自12月5日18時起實施,下壹步將根據國家政策和疫情形勢變化,持續優化調整相關防控措施。

江西省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2年12月5日

  • 上一篇:京東金條個稅認證是什麽意思
  • 下一篇:內蒙古稅務app怎麽註銷賬號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